首页 > 杭州侵权维权律师 > 家暴的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家暴的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admin 杭州侵权维权律师 2024年03月11日
家暴的程度规定如下:
1、情节较轻的,由当地公安机关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出具告诫书的处罚;
2、情节严重,且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3、行为构成犯罪的,应当由受理的法院依法判决,并予以相应刑事处罚;
4、其他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十六条
家庭暴力情节较轻,依法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出具告诫书。
告诫书应当包括加害人的身份信息、家庭暴力的事实陈述、禁止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等内容。
第三十三条
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法院认定家暴的标准具体如下:
1、行为人具有通过暴力伤害手段达到目的的主观故意;
2、家庭暴力发生于家庭成员之间;
3、暴力行为呈现周期性,并且不同程度地造成受害人的身体或心理伤害后果。法律依据:《反家庭暴力法》第一条
为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保护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关系,促进家庭和谐、社会稳定,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涉及家庭暴力婚姻案件审理指南》第七条
一般夫妻纠纷中也可能存在轻微暴力甚至因失手而造成较为严重的身体伤害,但其与家庭暴力有着本质的区别。家庭暴力的核心是权力和控制。
加害人存在着通过暴力伤害达到目的的主观故意,大多数家庭暴力行为呈现周期性,并且不同程度地造成受害人的身体或心理伤害后果,导致受害一方因为恐惧而屈从于加害方的意愿。
而夫妻纠纷不具有上述特征。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家庭暴力有以下认定标准:
1、主观上,行为人具有故意伤害的故意;
2、客观上,必须存在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3、前述行为应当具有持续性、长期性,且不是轻微伤害、互殴,或普通家庭纠纷;
4、其他标准。
《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法律依据:《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
《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涉及家庭暴力婚姻案件审理指南》第七条
一般夫妻纠纷与家庭暴力的区分
一般夫妻纠纷中也可能存在轻微暴力甚至因失手而造成较为严重的身体伤害,但其与家庭暴力有着本质的区别。
家庭暴力的核心是权力和控制。加害人存在着通过暴力伤害达到目的的主观故意,大多数家庭暴力行为呈现周期性,并且不同程度地造成受害人的身体或心理伤害后果,导致受害一方因为恐惧而屈从于加害方的意愿。
而夫妻纠纷不具有上述特征。
下一篇:暂无
友情链接: 杭州市律师 临夏律师 广西律师 云南律师 台州律师 武汉律师 杭州债务纠纷律师 邯郸律师 沧州律师 新乡律师 甘南律师 东莞律师 邯郸律师 遵义律师 杭州工伤纠纷律师 修水律师 萍乡湘东区律师 广州花都区律师 杭州上城区律师 重庆开州区律师 利辛县律师 重庆涪陵区律师 禹州市律师 盘州市律师 广州越秀区律师 莒县律师 成都律师 盐城律师 宜春律师 宜昌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