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杭州侵权维权律师 > 您好请问,劳动仲裁员应当回避的情形有什么

您好请问,劳动仲裁员应当回避的情形有什么

admin 杭州侵权维权律师 2024年03月21日

1、根据现行规定,仲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当事人也有权以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其回避:
(1)是劳动争议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近亲属的;
(2)与劳动争议有利害关系的;
(3)与劳动争议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仲裁的。仲裁委员会对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做出决定,并以口头或者书面方式通知当事人。
2、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在保留以上规定的同时,增加了仲裁员应当回避的情形:
(1)仲裁员是本案代理人的近亲属的;
(2)与本案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裁决的;
(3)私自会见当事人、代理人,或者接受当事人、代理人的请客送礼的。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仲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回避: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代理人的近亲属的;与本案当事人、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裁决的;私自会见当事人、代理人,或者接受当事人、代理人的请客送礼的。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三条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三条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三条
仲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回避,当事人也有权以口头或者书面方式提出回避申请:
(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代理人的近亲属的;
(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与本案当事人、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裁决的;
(四)私自会见当事人、代理人,或者接受当事人、代理人的请客送礼的。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回避申请应当及时作出决定,并以口头或者书面方式通知当事人。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劳动仲裁员回避的情形有:
1、与本案的当事人或者代理人是亲属;
2、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3、有可能会影响公证的其他关系;
4、私下会见了或者收了当事人的好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三十三条 仲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回避,当事人也有权以口头或者书面方式提出回避申请:
(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代理人的近亲属的;
(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与本案当事人、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裁决的;
(四)私自会见当事人、代理人,或者接受当事人、代理人的请客送礼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回避申请应当及时作出决定,并以口头或者书面方式通知当事人。
下一篇:暂无
友情链接: 汕头律师 杭州资深律师 潮州律师 兰州律师 杭州合同律师顾问 普陀律师 惠安县律师 六盘水律师 南城律师 荆门律师 征地补偿律师 杭州资深民事律师 嘉兴律师网 承德律师 上饶律师 枣庄律师 滨州律师 张家界律师 南充律师 椒江律师 东乡区律师 修水律师 揭阳普宁市律师 成都金牛区律师 六安律师 横州市律师 佛山律师 驻马店律师 哈尔滨律师 曲靖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