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哪些债权不得作为担保的详细解析
您好,简单例子:你借款给A,你对A享有债权;A借款给你,你对A负有债务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主债权是抵押权所担保的原本债权,是依当事人之间的主合同产生的不包括约定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在内的最开始的债权。您所的主债权需要参照主合同的约定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债权债务中担保需要注意的问题有下列内容:当事人是否均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债务人或第三人对担保财产是否享有处分权;以及担保的范围和方式是否合理等。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三百八十七条
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
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第六百八十六条
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三百八十七条
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
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第六百八十六条
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上一篇:国家法律保护的借款最高利息是多少
下一篇:暂无
相关文章
- 关于哪些债权不得作为担保的详细解析
- 国家法律保护的借款最高利息是多少
- 签劳务合同不交社保违法吗
- 通过附近的人加的陌生男人,他给我转了
- 移动解除合约如何赔偿违约金
- 因在企业工作9年,进入单位时签是以完成
- 无证驾驶的车怎么办
- 肋骨骨折三根需要陪多少钱?
- 在某单位干了四年九个月,无故被辞退,
- 2023国家正式取消醉驾入刑了吗?
- 有人欠3万块钱两年了不还怎么起诉
- 父亲生前立遗嘱死后将抚恤金给了其中一
- 商品质量有问题商家不处理
- 五险一金各占比例是多少
- 好想离婚,可是男方不同意怎么办?
- 民法典所规定的质权客体概念
- 怎样算重婚,需要什么证据
- 4级残疾证有哪些国家待遇?
- 贷款诈骗连续犯50000会不会取保
- 违法开除赔偿金赔偿标准
- 开发商是否应支付违约金。
- 我们现在还是夫妻关系,但是房产证上只
- 离婚后女方没有房子住,可以申请廉租房
- 聚众赌博超过二十多万赌资,被当场抓到
- 土地价值计入房产原值计算方法是什么
- 信用卡欠款被起诉后果
- 我想资询关于离婚的事情
- 关于孕期女职工产前检查假规定的详细解
- 串标一百万有什么后果
- 刑事拘留一般多少天移交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