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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起诉离婚,签了多元调解

admin 杭州侵权维权律师 2024年04月21日
法律分析:起诉离婚的当事人对离婚事项达成调解协议或双方和好,起诉方可向法院递交离婚撤诉申请书申请撤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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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不成,可以让直接判决.如果判决不离,六个月后再起诉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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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建议出庭应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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